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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探索

“一年多次考”不能成“多考定终身”
来源:西安晚报 发布时间:2011-01-10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进高考改革,打破一考定终身。设想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就是出于这样的意图。但如果操作不当,改革缺乏配套,一年多次考,有可能变为“多考定终身”。

  众所周知,高考目前是“统一高考、集中录取”,用一次高考的成绩排序、结合考生的志愿投档依次录取。有的科目改为一年多次考之后,高考的成绩确实不再由一次考试决定,但如果集中录取制度不变,必然出现的高考录取操作是——将某一科目多次考的成绩平均或者选择成绩最好的一次,加上集中考试的科目成绩之上,变为高考总成绩,再用这一总成绩排序、投档录取。

  这样的考试、录取办法,首先,并没有改变用分数作为单一标准的录取体系,基础教育的应试格局未变;其次,由于要用总成绩排序、投档录取,考生和家长,必然选择有多少次考试就参加多少次,争取考出最高分,除非第一次考试就考出满分,这会使每一次学科单考,都变为一次小高考,考试的压力不会减轻,反而增加。

  或有人说,美国的SAT(中文名为学术能力评估测试,由美国大学委员会主办,是世界各国高中生申请美国名校学习及奖学金的重要参考),不是一年考7次,考生报一次名,就可以考3次吗?需要注意的是,这样的考试,对应的不是集中录取,而是大学自主招生。这种多次考,有三大特点,其一,每一次考试都有效,都可以作为申请大学的成绩;其二,考试成绩不是派一次用场,有两年的有效期。也就是说,在两年之内,都可以用这一成绩去自主申请大学;其三,考试时间一般在3个多小时,属于学术能力评价,而不是单纯的学科考,这一成绩与考生的中学学科成绩、大学的面试考察等结合在一起,形成对考生的综合评价。

  与之对比,如果我国高考改革设计的某些学科多次考,不与大学的自主招生结合,不在考试形式和内容上进行改革,只会有“多次考之名”,而实质是对考生、老师和家长的折腾。

  以笔者之见,当前我国高考改革的首要任务,不是取消统一高考,也非拆分统一高考,而是打破集中录取,不再按分数高低依次投档,不能限制每个学生只能获得一张录取通知书。

  事实上,这只需把目前统一高考的功能从选拔变为评价。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每所大学(或获得自主招生试点权的大学)自主提出申请该校的成绩要求,达到成绩要求的学生,都可自主申请,且可同时申请4—5所学校,这些学校独立录取,每个考生可在这一过程中获得多张大学录取通知书,可以根据录取学校的专业、奖学金情况再确认去哪所学校,这就建立起自主招生体系,既通过统一高考的成绩保障基本的公平,同时又通过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建立高等教育的市场竞争机制。如果这一改革操作成功,高校的自主招生比例可以增大,同时,统一高考的形式也可改革,包括变为学业水平测试,以及一年多次考试。

  《纲要》提到的高考改革思路是,招考相对分离,政府宏观管理,社会组织考试,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由此可见,打破集中录取是高考改革的方向,而这要求把考试组织、评价权交给社会,将自主招生权交给大学,将选择权赋予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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