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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

鲁昕:在201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5-10

 

  根据延东同志关于2011年教育工作总体要求,我就分管工作讲4个方面问题。

  一、教育发展规划

  一是启动实施“十二五”规划。按照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围绕完善现代教育体系、创新国家教育制度、建立健全教育标准、促进教育协调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育机会平等、加强教育条件保障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十二五”发展的思路和政策措施。以完善民办教育政策体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民办教育战略地位、确立民办学校平等法律地位、清理民办教育歧视政策、回应难点热点问题为主要内容,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有关政策,编制实施民办教育专题规划。编制直属高校“十二五”基本建设规划和研究制定“十二五”高校设置工作指导意见。二是制定健全学校建设国家标准。加快完成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的编制工作,尽快印发《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做好《农村中小学校标准设计样图》的推广和落实工作。配合有关方面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国家配备标准。三是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优化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结构,增加应用型、技能型、复合型紧缺人才培养规模,支持中高等职业教育和应用型本科教育发展。优化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结构,用政策促进形成公办和民办协调发展的教育格局。优化高等教育招生和专业建设结构,本科招生增量重点用于紧缺人才、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人才、中西部和民族地区人才的培养,新增硕士生招生计划原则上全部用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招生,博士生招生向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基础研究领域或重大科技专项倾斜。四是积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根据试点方案制定分类指导教育体制改革推进意见,支持配合省级政府研究探索符合区域经济特点的政策措施。完善民办教育政策体系,重点明确法律地位、法人属性、治理结构、教师权益、优惠政策、政府服务、社会监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探索和完善保障有力、运行有效的高校后勤管理机制。五是配合落实重大项目。指导各地和部属高校科学编制基建计划和建立项目库,落实好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十大重点项目。继续推动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边远艰苦地区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等重大项目。

  二、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

  一是探索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积极推进建设适应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鼓励地方政府按照试点项目要求探索五年制高职、中职与高职相互衔接、在职继续学习以及各阶段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学分互认等相互衔接的改革与创新。二是完善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国家制度。做好《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明确各级政府部门职责分工,落实中央统筹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宏观指导的职能、省级政府负责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快发展的职能。深入研究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促进校企合作条例、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标准、教师企业实践制度、职业教育社会评价、推进继续教育等国家制度。探索职业教育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招生制度和教学模式。三是完善和创新办学机制。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教育与行业对话机制。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强化行业在专业规划、课程体系、教材创新、教学模式、教师培训、学生实习等方面的指导。总结各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经验和案例,研究推动集团化办学的国家制度、机制和政策,积极支持地市级中高职综合改革试点。四是创新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落实中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工作部署,支持各省以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继续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支持各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和产业特色建设特色专业,根据国家岗位技术标准建设课程标准和创新教材,继续加强职业教育教学与学习平台的资源建设,探索建立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社会评价体系。五是积极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支持继续教育试点省份积极探索继续教育国家制度和国家政策,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终身学习的多样需求,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和社会资源,加快发展非学历教育。加强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抓好社区教育示范试点,深入开展继续教育课程认证、学分积累和转换试点,稳步推进继续教育综合改革试点。

  三、民族教育

  一是筹备召开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十二五”民族地区国家及区域发展规划,明确和细化今后一段时期民族教育服务国家战略、推进区域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教育质量的工作思路、发展任务和政策措施。印发《关于加快民族教育跨越式发展的决定》。二是继续落实中央西藏工作和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成对口支援西藏、新疆教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按照中央关于新疆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突出双语教育和中职教育两大重点,抓好双语教育的学校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师生实名制管理数据库建设、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抓好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完成2011年南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再提高10个百分点的招生任务。全面落实中央已明确的加快西藏和四省藏区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重点抓好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普及学前双语教育、普及高中阶段尤其是中等职业教育等有关工作。指导协调19省市对口支援新疆82个县的工作,重点抓好前三年教育项目,组织协调支援西藏、支援青海的对口支援工作,争取在解决特殊困难上有所推进。三是提高内地各级各类民族班管理水平。针对内地民族班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办学类型不断增加的新形势,积极探索和深入研究加强管理、提高质量、混合编班、教师建设、促进就业以及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遵循教育教学和人才成长规律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督促指导承担办学任务的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完善部门协调机制。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就业创业技能教育和文化基础教育等三大重点,加强内地中职班建设和管理。四是深入推进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坚持中小学新学期开学上好民族团结第一课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民族政策和中央有关要求,组织修订适合各学段教学特点的民族团结教育教材,指导地方和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做好建党90周年庆祝活动,办好内地新疆高中班办学10周年纪念活动。五是积极开展双语教育科研工作。建立双语教育科研机构,统筹双语教育科研工作,重点抓好双语教育的教学规律、学习规律、培养目标、教师队伍建设、教材建设、民族团结教育、学校管理、课程体系、教师标准、教学评估等10个方面重大课题的科研工作。

  四、校安工程

  一是落实建设重点。按照省级政府审定批准的工程规划,本着科学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一步突出工程的区域重点和工作重点,制定好2011年度工程实施计划,合理安排工程进度,集中力量解决好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安全问题,努力完成三年规划改造任务。二是强化省级统筹。各地在用好中央资金的基础上,切实落实好省级政府统筹安排资金的责任,确保工程资金足额落实。同时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把有限资金用在确保防震安全和综合防灾。三是加强专业指导。充分发挥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消防)、水利、国土、地震、气象等专业部门作用,按照“安全、必需、节俭”原则,因地制宜地做好每一个工程项目的加固改造方案,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四是实施科学管理。各地要加强施工项目的科学调度和科学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期,确保加固改造一所,合格验收一所,安全使用一所。在完成省级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基础上,加快完成数据录入收尾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管理系统对施工管理的作用。五是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工程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开透明的要求,加强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监察、审计、安监等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大工程监管力度,对违纪、违规事件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安全工程不出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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