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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献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5-20

目 录

  导 言

  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

  (一)工作权利

  (二)基本生活水准权利

  (三)社会保障权利

  (四)健康权利

  (五)受教育权利

  (六)文化权利

  (七)环境权利

  (八)农民权益的保障

  (九)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中的人权保障

  二、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保障

  (一)人身权利

  (二)被羁押者的权利

  (三)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

  (四)宗教信仰自由

  (五)知情权

  (六)参与权

  (七)表达权

  (八)监督权

  三、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利保障

  (一)少数民族权利

  (二)妇女权利

  (三)儿童权利

  (四)老年人权利

  (五)残疾人权利

  四、人权教育

  五、国际人权义务的履行及国际人权领域交流与合作

  (一)国际人权义务的履行

  (二)国际人权领域交流与合作

  导 言

  实现充分的人权是人类长期追求的理想,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长期为之奋斗的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政府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中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为促进和保障人权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中国人民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人权事业实现了历史性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庄严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人权事业发展,使中国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到大幅提高,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利得到切实保障,谱写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中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人均资源占有率很低、生产力欠发达、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发展中国家。当前,中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受自然、历史、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中国的人权发展还面临诸多挑战,不断推进人权事业发展任重道远。

  中国政府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既尊重人权普遍性原则,又从基本国情出发,切实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保障人权的首要位置,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上,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中国政府在治国理政中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坚持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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