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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

袁贵仁: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断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来源:求是 发布时间:2011-07-25

    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回顾了我们党90年来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伟大成就,总结了党和人民创造的宝贵经验,对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90年,是推动人民教育事业不断实现历史性进步的90年。90年来,我们党始终把发展教育事业作为国之大计、民之根本,创造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开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一、党领导人民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教育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的普及和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一直是中国共产党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之一。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始终把教育工作与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90年来,在党的领导下,我国教育事业走过了波澜壮阔、气势恢宏的光辉历程。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制定了教育为革命战争服务、与劳动相结合的苏维埃文化教育总方针,提出建立“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新民主主义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宗旨。在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我们党克服各种困难创办学校,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和争取中华民族解放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把发展文化教育事业放到重要位置,成功完成了对旧中国教育的改造,实现了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向工农开门”,大力开展扫盲和工农识字运动,保障人民群众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大力发展各级各类教育事业,逐步构建起社会主义教育制度和较为完整的教育体系,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提供了重要保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提出在现代化建设“三步走”发展战略中第一位的是发展教育和科学技术,确立了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中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明确“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中央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颁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教育改革不断深入,发展步伐不断加快。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制定和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把科技和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中央先后颁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努力建设一个面向21世纪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科学论断,坚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作出了优先发展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大部署。中央召开新世纪以来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描绘了未来教育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指明了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方向。

    回顾90年的光辉历程,我们党领导人民在创建和发展新民主主义教育、探索和实践社会主义教育的基础上,开辟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这条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先发展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足基本国情,遵循教育规律,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这条道路,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教育理论,又体现了中国国情;既坚持了社会主义教育基本原则,又借鉴了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既继承了我国教育优良传统,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从根本上回答了“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办什么样的教育、怎样办教育”等重大问题,有力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二、党领导人民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

    我们党在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的过程中,带领人民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形成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配合、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切实保障了亿万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创造了人类教育史上的奇迹。

    建成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教育需求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目前,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有55万多所,在校生26158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新中国成立时,我国80%人口是文盲,小学、初中和高中入学率分别是20%、6%和1.5%。经过不懈努力,2010年我国文盲率下降到3.5%以下,小学净入学率99.7%,初中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是100.1%和82.5%。职业教育迅猛发展,大规模培养技能型人才的能力大大增强。高等教育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进入到大众化阶段。目前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6.5%,高校在学总规模3105万人,跃居世界首位。学前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以及继续教育等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和进步。

    构建体现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教育公平体系。我们党坚持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切实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公平,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不断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完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努力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着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这些政策措施使更多人分享了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公平和民生改善。

    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管理和学校办学制度体系。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不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投入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取得重大进展。通过改革,逐步形成了国务院领导、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规划实施、以县级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理顺和规范政府与学校的关系,形成了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教育投入体制改革逐步推进,建立健全了公共教育财政制度,强化政府对公共教育的保障责任;改革了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形成了义务教育由政府负全责、非义务教育阶段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机制。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同步发展的教育对外开放格局,1978年至2009年,出国留学162万人,来华留学生164万人,在近百个国家(地区)建立了322所孔子学院和369个孔子课堂。教育法律法规不断健全,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建立支撑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教师队伍建设体系。我们党始终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创新培养模式,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加强学校岗位培训,强化激励机制。加强师德建设,开展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表彰和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着力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努力使教师成为全社会最受尊敬最值得羡慕的职业。

    我们党领导人民建立起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符合中国国情、适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需要,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族素质,实现了我国由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推进了科技创新、文化繁荣,为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大贡献,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开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当前,我国正处在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的历史新起点上。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着力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落实优先发展战略,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优先发展教育是党和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和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建立和完善教育优先发展科学规范的制度,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到2012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并保持稳定增长。要形成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的合力,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快发展继续教育,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特殊教育,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发展,实现教育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育人为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强化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尊重教育规律,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树立系统培养观念,注重培养学生的主动精神和创造性思维。

    深化改革开放,不断完善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开放是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深化教育领域的各项改革,进一步消除制约教育发展和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为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加快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质量多样化人才需要与教育培养能力不足的矛盾、人民群众期盼良好教育与优质教育资源相对短缺的矛盾、增强教育活力与体制机制约束的矛盾,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加强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教育资源,提高我国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围绕公平和质量,大力推进教育内涵式发展。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提高教育质量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核心任务。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把握教育发展阶段性特征,坚持走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重点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倾斜,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努力解决教育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学前教育入园难、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高校毕业生就业等问题。统筹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努力为人们提供更为多样、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

    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政治保证。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关键在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教育的领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着力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建设,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奋发进取,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努力开创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谱写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新篇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袁贵仁: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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