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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

关于完善反腐倡廉体系的思考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2-08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先后制定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党的十七大又提出了党风廉政建设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新要求,标志着我们党对反腐败工作规律有了新的认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和国家反腐败进程中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全会将坚决反对腐败提升至“重大政治任务”的高度,标志着我国的反腐败进程已经深入到了一种体制治理的新时期,昭示着反腐败斗争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一、腐败现象的现实状况
    腐败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有其产生、发展、消亡的规律。不同的社会历史时期,其产生的根源、表现的形式和演化的趋向不同。腐败又是一种与权力相伴随的特殊现象,是将公共权力非公共、非规范运用的一种行为。当今世界,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腐败现象,腐败已成为 一 个 全 球 性 难 题。 我 国 从 2003 年 进 入 人 均GDP1000 美元向 3000 美元跨越的关键时期,这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茅盾凸显期”,社会利益关系变得更加复杂。一方面,全社会的民权意识、民主意识、宪政意识、廉政意识日益觉醒,反腐倡廉的要求和呼声与日俱增;另一方面,我国处在体制转型经济转轨时期,当新的制度、体制、机制尚未建立时,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漏洞和缺陷,一些新形势的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行政权力寻租、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等腐败现象必然会乘虚而入。所以,反腐败斗争将进入更深的层次,面临更高的难度,形势十分严峻。当前腐败的突出表现有:
    (一)干部任用上的买官卖官
    一些干部为谋取较高的职务或谋到比较有实权的岗位,不惜以重金开道,甚至以色相进行贿赂。一些手握实权的官员,挡不住金钱和美色的诱惑,用各种隐蔽的手段,以各种好听的名目,收受买官者的贿金。典型的像黑龙江省委原副书记、省政协主席、原全国政协委员韩桂芝腐败案、江苏省原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徐国健卖官案等。他们把一些群众口碑本来不好的人,带“病”提拔到重要岗位。这些人提升后,堤内损失堤外补,上任后就大肆敛财,不择手段地要把买官的钱捞回来,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令人触目惊心。
    (二)向领导干部送礼、送钱、送色
    一方面,领导干部的下属和有公务关系的单位或有求领导办事的个人,为了各自的目的或谋取更大的利益,投领导喜好,借机向领导干部送钱、送物、送色;另一方面,领导干部本人或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等利用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大肆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代金券、珍贵纪念品等,大搞以权谋私。正像原河南省交通厅厅长石发亮在悔过书中概括的“十二个一下”,即:逢年过节看望一下,住院治病慰问一下,家人生日祝贺一下,出国考察支持一下,家有丧事凭吊一下,乔迁新居意思一下,孩子结婚( 升学) 表示一下,已提拔者感谢一下,想提拔者争取一下,关系好的加深一下,关系一般的亲近一下,暂无求者铺垫一下。除了这些扭曲的“礼尚往来”外,随着私营经济的发展壮大,还出现了一些私营企业主与官员相互利用、互相勾结、权钱合营办厂办矿的腐败现象。
    (三)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在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许多“权力”进入市场,变成了商品。在不少地区和部门,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职位化,职位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利商品化,大权大用,小权小用,有钱可使鬼推磨,使广大群众形成“合法无钱也难办”、“违法有钱也能办”的看法。甚至殃及到司法领域,只要有权有钱,有罪可以买成无罪,重刑可以买成轻刑,有事花钱摆平已成为不少人的口头禅和办事潜规则。
    (四)商业贿赂严重泛滥
    由于“权力”进入市场,不平等竞争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现象。地方保护主义、诸侯经济垄断、伪劣产品推销,都可以由一些得了好处的领导干部出面干预而找到出路。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在融资贷款、大宗物资采购、工程招标承包、土地出售等经济活动中,利用职权给予关照,接受贿赂。近几年全国已有十个省市自治区的十六位交通厅长、副厅长因在公路建设中贪污受贿而被判刑。大大小小的银行行长在金融活动中违法犯罪的屡见不鲜。据统计,携带巨款潜逃国外的贪官已有 5000 多人。2005 年8 月至 2006 年 6 月,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6972件,涉案金额 19. 63 亿元,令人惊心动魄。
    (五)教育“乱收费”与假文凭成灾
    目前,我国约有近 10 万所中学和 46 万所小学,其中,至少有 2% 为省市级重点学校,每所重点中小学年收“择校费”分别为 500 万至 200 万元,全国每年共计超过 270 亿元,这实质上是在利用公共资源向社会寻租。社会危害性更大的是在义务教育与高价择校的长期博弈中,使祖国的“花朵”在未接受义
务教育之前先接受了一场“金钱开道”、“关系入门”之类的反教育,使孩子们幼小的心灵受到伤害。与教育相关的另一类腐败重症是假文凭泛滥成灾,学历注水、文凭造假现象公然充斥于中国社会。在全国人口普查中惊奇地发现,填写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数,比 国 家 实 际 培 养 的 人 数 多 出 50 多 万 人。2004 年 7 月,中组部等四部委在清理的 67 万多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学历中,共查处 15000 多例假学历和假学位。有关人士认为,在学历、文凭腐败中,这种有据可查的假文凭、假学历仅是冰山一角。因为能够查清的只是“真的假文凭”,而无法查清的却是大量“假的真文凭”。
    (六)医疗“高收费”和“天价药费”屡见不鲜
    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已成为当今社会的又一个突出问题。药品研制环节弄虚作假、骗取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以及“收红包”现象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药品回扣和开单提成,使几元钱的药在患者面前变成几十、甚至上百元,红包送不到位,有的患者不敢进手术室,“天价药费”多次曝出这一领域的丑恶和阴暗,给人民群众的安全用药带来极大威胁,加重了老百姓看病的经济负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被判处死刑,足见这一行业存在的问题之严重。
    (七)公款赌博和利用赌博实施贿赂的现象愈演愈烈
    不少腐败分子不仅参与赌博,而且贪污、挪用公款赌博和利用赌博行贿受贿。过去珠江三角洲地区部分出现政府官员利用挪用贿款或公款到澳门豪赌的现象,现在已经向内陆省份迅速蔓延。近年来,少数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参赌主体向企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延伸,参赌干部级别从低向高延伸,甚至有人坐飞机去赌博。尤其严重的是赌博已成为滋生腐败、权钱交易的温床,有些部门工作人员利用单位领导喜欢赌博的嗜好,故意输给领导以谋求个人利益。有些赌博行为与腐败案件紧密相连,缺少赌资就想办法收礼、捞钱、受贿的情况频频发生。
    二、腐败现象的形成原因
    从以上形形色色的腐败现象可以看出,腐败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其产生和蔓延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归结起来主要是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原因。
    (一)价值观多元化是导致腐败蔓延的主观因素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人们的价值观发生了巨大的转换。主要表现为:由一元价值观转向多元价值观,出现了多种价值观并存的格局;由以理想主义为基本特征的价值取向转向务实求实的价值追求;由重义轻利的传统价值观转向义利并重的现代价值观;由过去的集体本位价值观转向重视个人的价值、权利和利益。价值观的这些转变,主流是积极的,是适应和符合社会发展潮流的,是人们思想观念上的一场深刻变革。但在市场经济不完善的情况下,由于缺乏正确的引导,各种价值观念相互交错、撞击在一起,就出现了价值观念上的混乱,导致个人至上、金钱至上、享乐至上等“拜金主义”价值取向的畸形发展,使某些国家公职人员滑向腐败的深渊。再者,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制约着民族素质的提高,对现实腐败仍然具有潜在的影响。
    (二)不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是腐败产生的诱因
    目前,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计划经济是以指令性、计划性、统一性、单一性为特征的,而市场经济是以竞争性、灵活性、自主性、多元性为特征的,这种特征上的区别和二者的摩擦给腐败的滋长提供了体制上的真空和错位,造成许多腐败问题都发生在新旧体制和政策调整的缝隙中。市场经济的重利性、竞争性和等价交换原则,在某些方面冲击着党性和价值观念会对一些意志薄弱的人起到诱发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甚至不择手段追求私利的副作用。市场经济全方位的开放性,特别是对外开放,在输入世界先进科学技术的同时,资本主义的一些腐朽东西也随之而入,腐蚀一些人的灵魂。实践证明,我国的改革还不够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这是腐败得以滋长和蔓延的诱因之一。
    (三)权力失去制约是腐败产生的根本原因
    尽管腐败产生有各种因素,但根本原因是权力的滥用。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不可能实现由人民群众直接管理国家,只能通过各级党政机关来行使国家的领导权和社会管理权。为人民服务,向人民负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根本宗旨,但没有制约的权力会导致腐败已成为人类社会的一个经验总结,并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加上我国封建社会极权专制、家长制等思想的影响,几十年革命战争环境和计划经济体制所形成的权利运作方式,使这种权利被极大地强化。绝对的权利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这种缺乏制约机制的权利,即有可能被采用来牟取私利。只要“权力”进入市场,所有“权力”都会成为商品。因此,在法制社会,权力不仅需要法律保障其实现,更需要法律制约其运行,确保其依法行使。
    三、完善反腐倡廉体系的对策和途径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公报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一)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强化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反腐倡廉教育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不断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准,使其不愿贪。要把依法治国为核心、依法行政为重点、依法执政为统领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领导干部廉政法治文化教育的主线,全面开展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树立领导干部依法思考、依法办事、依法从政的意识,减少因盲目行事、盲目从政、盲目执政影响廉政建设或者腐败问题的产生。大量案例表明,一些干部走向腐败,首先是从思想上蜕化变质开始的。我们生活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环境里,各种思想文化相互碰撞,各种利益诱惑明显增多,如果把握不住思想防线,就必然滑进腐败的泥坑。因此,必须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针对问题抓教育。要注意研究和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党风党纪教育的形势和方法,改革党风党纪教育的传统模式,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开展丰富多样的廉政文化教育活动,使党风党纪教育从执行型转为自主型,从灌输型转为吸收型,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二)继续深化改革,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进一步深化改革,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国有资本运营各个环节的监管,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加快和完善垄断行业的改革,推进财税体制、金融体制、投资体制改革,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更多地采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市场化手段配置资源。建立健全有利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推进国家政权机关的改革,规范公共权力运作。逐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合理调整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等等。从根本上堵塞消除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条件。
    (三)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建设,将权力的赋予、运行、监督全部纳入法律轨道
    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大量腐败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和出台了相关的制度和规定,但是目前,我国的反腐败法律制度更多的限定在党内制度上,而真正属于法律范畴内的反腐败法律法规相对而言比较薄弱,如果党内制度不能及时转化为国家的法律法规,将无法增强这些制度的强制性和约束力。因此,努力使党内制度与国家法律相衔接,适时将经过实践检验、适应形势发展的党内制度转换为国家法律法规,增强约束力和强制力,将是反腐制度建设的重要方向,也是反腐败法律体系建设和完善的关键和重点。必须制定和完善各国家机关组织法、各行政部门程序法,规范权力的设置与运行;完善领导干部公开招考制度,在阳光下通过平等竞争的方式向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平等取得权力的机会。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制定和完善各权力部门权力运行程序法律制度。对权力的监督关键在于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权力的监督,最好的办法是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从法律法规的层面上规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否则追究个人独断的法律责任。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与制约。
    目前还存在廉政法规制度不统一、惩处不一、弹性过大等问题。必须统一廉政法规制度,统一惩处标准,建立腐败违法行为与惩处相当的惩罚制度,改变实践中以党纪政纪处分取代其他处分的不良现象,形成良好的廉政法治氛围。事实证明,只有用制度管权,按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使制度增值,让“权力”贬值,才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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