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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探索

民生问题的政治高度
来源:文汇报 发布时间:2009-08-26

    ●民生问题首先表现为社会问题、经济问题。现在老百姓关注四大问题:教育、医疗、住房、就业。这四个问题基本都是社会层面、经济层面的问题。但是这些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制度保障,尤其是“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推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推进解决民生问题,要下决心改进中国的公共政策制定过程。我们现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仍然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部门主导,其过程是部门利益博弈,政策制定的周期很长,成本很高。所以,我们要解决民生问题,就要关注民生问题的制度建设并注意制度安排的合理性

    ●解决民生问题,要敢于让老百姓说话,给人们充分表达的权利。利益诉求的集中要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一定的表达形式来维护的。特别要重视弱势群体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声音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参加湖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顺应人民群众求富裕、求公正、求安定的愿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中外记者招待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也指出,“我们改革和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这就需要解决民生问题”;解决民生问题,“要有制度的保障”,“要首先着眼于生活困难群体”,“还要让人民生活得快乐和幸福。这就要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推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中央领导的这些分析和判断,对我们从政治高度理解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民生问题,以及民生问题的解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应当说,民生问题首先表现为社会问题、经济问题。现在老百姓关注四大问题:教育、医疗、住房、就业。这四个问题基本都是社会层面、经济层面的问题。但是这些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制度保障,尤其是“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推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指出的,“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这就需要我们从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这一理念出发,切实把握民生问题的政治高度,切实把解决好民生问题作为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尺。

    切实把握民生问题的政治高度,具体来说,我想至少有三个方面:第一,表面上看起来属于经济、社会层面的民生问题,它后面直接关联的,实际上是政府的公共服务。民生问题解决得好与不好,都与政府在一定时期的公共服务提供能力有关,也与政府自身的行为有关。第二,表现为经济、社会层面的民生问题,与一定时期社会的公平、正义都有密切的关系。如果一个社会公平正义度比较高,即使这个社会的经济能力有限,社会利益分配得比较合理,那可能老百姓的怨声还不至于很高;如果说这个社会不能体现公平、正义,社会利益分配又明显不公,即使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了,民众的呼声仍然会很高,甚至成为社会凸显的焦点。第三,这种经济、社会层面的民生问题,也与一个国家和政府在一定时期的制度安排有关。这就是说,这方面的制度安排得合理不合理,得当不得当,就不是一个简单的社会、经济问题,而首先是一个政治问题。因为这种制度安排的后面,直接反映着政府的价值追求和治国理念,也反映着一定时期的政府的政策导向,这些都是其政治意志的直接体现。因此,围绕民生的制度安排,不仅仅是一个制度设计的方法问题,更是体现出一个重要的政治价值的取向问题。

    中央已经再三强调,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要求,是人民政府的基本职责。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建设”。这就需要从制度建设和制度保障的层面,切实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对此,我们可以予以推进的方面至少有四个:

    第一,要下决心改进中国的公共政策制定过程。民生问题首先与一个国家的政府在一定时期的制度安排、政策设计有关,而我们现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仍然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部门主导。那种由部门利益主导的公共政策过程,实际上就是部门利益博弈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不是对公共利益的博弈,而是对各个部门利益的博弈,最终博弈的结果,极有可能是各个部门都能得到关照,不要使部门利益受损。这样的公共政策过程,就使政策制定的周期很长,成本很高,而最终出台的这个政策,甚至可能是一个部门利益凌驾于公众利益之上的产物。所以,我们要解决民生问题,就要关注民生问题的制度建设并注意制度安排的合理性。如果不首先解决公共政策制定问题的话,其他问题很难真正得到解决。

    第二,要通过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民生问题的制度安排。中央决定今年要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标志我们在制度层面已经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但我认为,公共服务均等化绝不意味着我们要在公共服务方面实行平均化,而是首先要解决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有和没有的问题。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认为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在3000美元以下的时候,国家不可能把更多的钱用来增加民众的社会保障,等到人均收入到了3000美元以上,才能大幅度的增加。我的看法是,我们不能因为国际社会中的这种现象,掩盖我们过去在公共服务方面投入严重不足的问题;二是也不能因为要倡导公共服务均等化,而把社会成员的胃口调得很高。

    第三,要通过以发展民主政治为目标的政治体制改革,加大反腐败的力度,遏制解决民生问题过程中的腐败问题。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说,解决腐败问题,“要从制度上入手”,“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解决权力过分集中,审批过多等等。而这些问题反映在解决民生问题方面,就是遏制公共权力的滥用——通过公共权力与民争利。从根本上说,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民生问题也是很难解决好的。

    第四,要真正解决民众的利益诉求和表达的问题。要解决民生问题,首先要敢于让老百姓说话,给人们充分表达的权利。利益诉求的集中要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一定的表达形式来维护的。特别要重视弱势群体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声音。

    本文作者为: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部教授、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  汪玉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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