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直属机关干部网络学院

教育部直属机关干部网络学院

廉政建设

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渠道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 发布时间:2014-01-07

  加强党的建设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和监督,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是党的建设基本规律的内在要求,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对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中央越来越重视群众参与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

  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来看,群众监督都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马克思曾经指出,巴黎公社这个新生的政权“应当为组织在公社里的人民服务。”依此,马克思提出了“社会公仆”的科学命题。在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也强调,对于无产阶级执政党来说,“最严重最可怕的危险之一,就是脱离群众。”这些论述表明,群众参与和群众监督实际上是一种民主监督,作为“社会公仆”的公职人员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我们党历来重视群众参与和群众监督。毛泽东同志曾说:“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旨。”邓小平同志认为:“我们需要实行党的内部的监督,也需要来自人民群众和党外人士对于我们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江泽民同志指出,要“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胡锦涛同志提出:“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不仅指出了群众参与和群众监督的重要性,而且进一步明确了群众参与的方式和途径。在完善选举方面,《决定》要求“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在决策民主化方面,《决定》要求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基层干部意见和建议。在强化群众监督方面,《决定》要求“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定期接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注重分析网络舆情。”在保护群众举报权利和利益方面,《决定》要求“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

  二、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现状

  当前,群众参与反腐败越来越受到重视,形式也在不断创新。群众参与反腐败呈现出三个重要的有利特点:一是许多地方在尝试基层民主选举方面的创新,群众参与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如有的地方实施由党员、群众投信任票、党员投选举票的“两票制”选拔村党支部书记,增加了选举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群众满意度。二是群众的参与意识普遍增强,参与反腐败的信心逐步提升。以法律武器与腐败现象作斗争的人数不断增多,群众举报和监督的质量逐步提高。近年来查处的一些大案要案,在很大程度上也增强了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积极性。三是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渠道正在拓宽,特别是网络监督成为群众参与反腐败的一种重要途径。当前我国网络不断迅猛发展,网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也不断增强。从实际效果来看,网络监督也发挥着实实在在的作用,网络监督已成为畅达民意、鞭挞腐败的便捷而有效的手段之一。

  但是也要看到,尽管群众参与在反腐败实践中发挥了一定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障碍,群众参与的广度、深度以及群众参与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还有待改善。首先,信息公开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群众知情权还没有完全实现。其次,群众对干部选任监督的普遍性和有效性还不够。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机制不够健全,少数人特别是一把手说了算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真实性还不够高,反映民意、尊重民意不够与民意失真现象同时存在。这在一定程度反映了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群众参与和群众监督还是一个薄弱环节。再次,网络舆论这种新的群众监督方式还不规范,还有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目前,网络监督存在着不规范、网民法制意识欠缺、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还不够健全,制约着网民通过网络参与反腐败的效果。另外,举报人遭打击报复现象时有发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和效果。这些问题都需要深入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三、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建议

  第一,实行全方位的信息公开,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承担公共职责的社会组织都要纳入信息公开范围。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提出,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基础上,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的管理。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预示着群众将会了解更多的信息,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反腐倡廉工作,为反腐倡廉建设贡献力量。

  第二,强化群众在干部提名环节的参与权,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用人不正之风的发生概率,提高用人公信力。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近年来查处的一些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案件,很多涉及到提名问题。为了规范干部提名,应该扩大民主推荐的范围,更加广泛地听取民意。推行提名预告制。当出现岗位空缺时,要在民主推荐前的一定时间内对拟任的职位进行描述,在合理范围内公布相关信息,扩大群众对拟选任岗位的知情权,增强提名推荐的公开性。提名之前要进行群众民主测评,提名结果出来以后要在一定时期内公示,公示期内有干部群众提出异议,经调查核实确有违规现象的要取消提名,进一步把群众参与提名的相关制度和程序落到实处。

  第三,推动网络监督制度化。在信息化不断推进的今天,网络监督是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种重要的不可或缺的方式。鉴于当前网络监督的发展势头以及网络监督发挥的作用,应进一步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创造条件特别是制度条件和立法条件,对网络监督的主体、方式、法律责任等进行详细规定,引导和促进网络监督健康发展,提升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四,建立举报信息保密制度、举报人安全保障制度、举报人受益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地参与反腐倡廉工作。同时,要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以及其他参与人员的行为,对已发生的打击报复问题,要迅速调查、从严处理。

教育部直属机关干部网络学院
主办单位:教育部人事司 协办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技术支持:北京国人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0028400号
邮箱:jgwy@naea.edu.cn 电话:69248888-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