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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党建

党内民主模式基本特征
来源:人民论坛 发布时间:2010-03-22

    党内民主建设的发展历程

    党内民主建设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三个大的历史阶段。

    第一,党内民主制度的初步建立及党内民主作风的形成。

    中国共产党的民主制度是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建党学说,借鉴俄国布尔什维克党的经验建立起来的。党的五大通过的党章正式确立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内民主制度初步建立。遵义会议纠正了王明的错误路线,恢复了党内民主原则,从而使党转危为安。

    在毛泽东同志的领导下,党内民主制度不断完善。党的七大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党员的民主权利,科学地阐明了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各级领导机关建立了“党委制”。毛泽东在《关于健全党委制》中强调:“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党内民主蔚然成风,形成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作风;集体领导、民主讨论、民主决策的作风。

    第二,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曲折发展。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作为执政党继续坚持党内民主制度,继续弘扬党内民主作风。党的八大进一步完善了党内民主制度,第一次提出全国、省级和县级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毛泽东同志强调:要“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

    可惜,面对执政所带来的挑战,党内民主建设遭受了严重挫折。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未能坚持,八大后有十三年没有召开新的党代会,严重违反了党章。党内过度集权、少数人说了算,民主集中制原则被歪曲,过分强调集中而忽略民主。庐山会议之后,党内民主氛围变差,不同意见受到压制,持不同意见的同志受到打击、迫害。个人崇拜越来越厉害,个人专断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乃至中央决策出现重大失误。可见,这一时期党内民主制度还比较脆弱,容易遭到破坏,还不足以对党的领导人特别是最高领导人,形成强有力的制约。

    第三,党内民主建设在改革开放中全面健康发展。

    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证明:党内民主建设直接关系到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粉碎“四人帮”之后,党所面临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拨乱反正、恢复党内民主的基本制度和党内民主的优良传统。邓小平同志指出:“不彻底消灭家长制作风,就根本谈不上什么党内民主,什么社会主义民主”,“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也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重新发扬光大了党内民主。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党内民主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要充分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既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又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正确对待不同意见;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十二大通过的党章明确规定了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任期。十三大第一次明确了党内选举的提名程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并率先在选举中央委员时进行了差额选举,开创了党内民主选举的新局面。

    党的十四大以来,提出并形成了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规则。党的十六大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的科学论断。党的十七大指出:“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要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

    同时,党内民主建设的实践也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全会、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各级领导班子加强了民主决策机制建设,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实行票决制。党务公开迅速扩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以及县级代表大会常任制开始试行。十七大代表的选举差额比例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第一次通过民主推荐产生中央政治局委员的候选人。基层党组织民主选举的探索积极推进,公推直选产生领导班子成员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竞聘上岗等选拔任用干部制度取得显著成效。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第一次就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作出了重大决定,提出了新时期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在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方面都有不少新进展,必将进一步全面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党内民主模式的基本特征

    经过长期的建设与发展,党内民主形成以下基本特征:

    第一,充分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党员是党的“主人”,党的重大决策必须由广大党员民主讨论,并通过其各级代表民主决定。党代表必须由广大党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民主选举产生。各级干部都是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公仆,要全心全意地为其服务。党员又是党组织的主体,党的任务和历史使命都要依靠广大党员的努力奋斗才能实现。因此,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始终是党内民主建设的核心任务和最终目标。在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强调,要“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因此,党历经革命与战争的洗礼,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考验,始终具有强大的凝聚力、战斗力,广大党员始终保持团结一致。

    第二,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中国共产党全面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把民主和集中有机地统一起来,强调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在实践中既广泛发扬民主,又努力维护全党的集中统一,强调组织纪律,反对各种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地方主义,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各种不利于全党统一的言论和活动。这是中国共产党即使面临重大挫折和困境,仍能保持全党统一,没有发生分裂的重要原因。
  
    第三,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的民主选举。党内在广泛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通过民主协商、民主讨论产生候选人,并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各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代表依据同样原则民主选举产生党的领导机构。选举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充分协商,把民主的实质和形式有机统一起来;二是把群众的意志和领导的意图有机结合起来,以达成共识,既保证选举的公正性,又保证选举的代表性和全面性。为了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选举,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增强代表的广泛性,改变候选人的提名方式,扩大党代表对提名候选人的参与,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完善和规范选举程序和投票方式。

    第四,集思广益,注重实效民主。党内民主建设既注重制度、程序,更注重实际成效。党的代表大会报告的起草、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以及重大决策和重要人事任免,都注意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查研究,以集思广益、集中民智。例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召开的理论务虚会,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方调研和谈话,以及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在中央重大决策出台前的深入调研,都对党的决策起到了重要作用。又如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以及重要文件的起草,都广泛地吸收专家学者、理论和实际工作者以及党员群众参加。党的重大决策和重要理论,例如改革开放的总方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都是在广泛吸收党内外意见、深入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这一做法是党内民主建设的宝贵经验,需要认真的研究和总结。

    第五,不断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中国共产党要实现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并保证执政方针的正确性、有效性,必须使各级领导班子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因此,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各级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和机制建设。强调加强集体领导,反对家长制作风、个人独断专行和“一把手”说了算等现象。进一步明确了党委统一领导、个人分工负责的制度,建立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规则,建立并不断完善了领导干部的问责制。

    第六,逐步完善自我监督机制。中国共产党不断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善于反思,勇于自我批评,能够主动地改正错误,调整方针政策,继续前进。为了保证党的肌体健康、各级领导班子的廉政勤政,以及各级党的代表大会决定的贯彻落实,建立并逐步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建立并不断加强中央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严防和惩治各种腐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以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从一定意义上说,上述基本特征也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模式的一种简略的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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