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直属机关干部网络学院

教育部直属机关干部网络学院

教育探索

我国独立学院发展策略探讨
来源:《商情》 发布时间:2010-03-25

  2003年教育部颁发了《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的文件,该文件首次出现了“独立学院”的提法,从2004年起,教育部组织专家组对全国独立学院的办学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首先在2004年2月11日公布了经教育部确认的148所独立学院名单,然后又分别于2004年5月24日、7月6日、12月1日、2005年2月1日公布了全国试办的独立学院名单,合计共有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试办的252所独立学院。目前,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正在按“积极支持、规范管理”的原则引导独立学院向着“优、独、民”的健康方向发展。
  
    一、独立学院的基本特征
  
    独立学院是我国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为解决高等教育资源稀缺、高等教育经费不足等的一种积极尝试。它打破了公立高校一统天下的局面,将竞争机制引入高等教育,深化了高等教育的改革,促进了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独立学院不需要国家财政拨款,依靠筹集社会资金,按民办机制运行,相对独立和具有较大自主权的新的办学模式。作为高等教育办学模式的一种新形式,它具有高等教育办学模式的主要特征,也存在着办学方向、由谁投资、由谁管理、怎样管理和专业结构、课程结构、教师结构、生源结构与办学层次定位、类型定位,以及办学体制、投资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构成办学要素之间的自我调解机制等问题。它所追求的教育价值、政策取向、办学理念、培养目标等,有许多是与公立普通高校一样的。不同的是:
  
    必须依托某一所具有较强办学实力,有较丰富教育资源和较高品牌的普通高校;
  
    必须利用社会资金参与举办的高等教育机构;
  
    按教育成本收费和按民办机制运行,有较大的办学自主权;
  
    它有“四个独立”,即独立法人、独立校园、独立教学管理系统和独立财务;
  
    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只有具备了这些基本特征,才能称之为独立学院。
  
    二、独立学院的“独立性”
  
    《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的核心内容是要求独立学院办学严格执行七个独立,即“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对独立性最根本的阐述,然而在实践中对“独立性”的把握是很难的。
  
    1.独立学院与母校藕断丝连
  
    我国现有独立学院普遍存在着公共治理结构不合理、管理体制不健全、民办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没有形成体现自身特点的运作框架。独立学院应该由普通高校和社会力量合作举办,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公办学校,如果偏离了这个方向,就失去了独立学院的意义。独立学院的公共治理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具体反映在独立学院与母体高校的关系普遍存在着不“独”的问题。母校与独立学院的关系、独立学院与社会的关系都还没有理顺,影响办学活力。
  
    2.独立学院与民办高校争夺资源
  
    在招生过程中,独立学院是是充分利用了公办大学的“品牌效应”,但实际上是将普通民办高校逼向了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因为独立学院出现的时间还不算长,社会上很多家长、考生知之甚少,在信息不够流通的农村地区更是对之闻所未闻。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所谓“品牌效应”影响下,必然导致独立学院与普通民办高校的竞争更加激烈。第二,是在学生就业过程中,许多用人单位对独立学院的情况不太了解,有的独立学院单从名称上根本无法辨别其办学性质,加剧了普通民办高校的学生的就业难度。
 
    三、独立学院的发展策略
  
    独立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新一轮发展的历史性选择,是促进本科教育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选择,是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中诞生的新型大学,它以充裕的教育资源、市场导向型的办学机制和严谨务实的办学风格赢得了社会公众和在校大学生的认可,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何来发展独立学院就成为当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充分利用母校的品牌,发挥品牌效应
  
    高等学校的品牌要通过学校的专业特色来体现,独立学院应充分利用母校的无形资产等便利条件以及投资方的适应市场的管理工作经验等,通过打造品牌专业和广泛的社会接触来吸引生源。
  
    要广泛地进行市场调查,抓住重点,将学校的专业特色置于社会需求的前沿。
  
    要让每位学生的工作能力作学校的广告。
  
    “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为学校进行规律性的概括与总结,并通过媒体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
  
    2.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
  
    师资队伍是一个学校的立校之本,独立学院的教师主要由专职教师、母体高校教师、兼职教师三部分组成。目前这三部分的师资队伍构成及其水平问题是不容乐观的,在一段时期内独立学院依然需要母体高校的师资力量为支持,带动学院基础学科教育的发展。同时应根据自身的专业设置向社会招聘专职教师,制订吸引人才的措施。
  
    3.争取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
  
    独立学院作为按新机制运行的高等教育机构,维系其生存的是市场,教育主管部门应在财政投入方面向办学水平高和办学效益好的学校倾斜,包括把独立学院纳入国家财政资金投入或补贴的范围。在对高校办学水平的评估方面,不仅要看高级人才的培养情况,还要看更大量的应用型人才适应市场和社会需要的社会效益。
  
    4.脱离母体走向真正的独立
  
    高校的独立学院最终应脱离依附的公办“母体”,真正发展成为民办性质的独立学院,去掉依附性,走向真正的独立。这样做有利于其产权的明晰,并且可以使其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和法律保障。等到条件成熟时,也可采取“蛇吞象”的方式,把原有的公办高校彻底改制建设成为民办高校,这需要个较长的时间,需要人们进一步地转变观念。
  
    5.强化办学特色
  
    独立学院培养的毕业生要想在人才市场上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在稳定提高教学质量的同时,教育特色尤为重要。在专业设置上,依托母体的教育资源优势,设置热门的、有利于培养出社会最受欢迎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的专业。在人才培养上,不能简单地移植“母体”的相应专业教学计划,要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和人文素养课程的开设,突出创新能力培养与文化品位提高的宗旨。在教学上,进一步规范教学全过程的管理,制定并不断完善教学监控措施,建立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和奖惩制度,加强学风建设,严格考试纪律,营造公平、公正的育人环境。
  
    参考文献:
  
    [1]骆清.我国独立学院发展的回顾与展望[J].文史博览,2005,12.
  
    [2]赵初元,等.独立学院的发展战略[J].教育,2004,26.
  
    [3]李红梅.独立学院独立性问题研究综述[J].浙江树人大学学报.
  
    [4]邓娴,等.独立学院发展中若干问题的探讨[J].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2006,12.
  
    [5]周世杰.对独立学院“独立性”的反思[J].浙江树人大学学报.

教育部直属机关干部网络学院
主办单位:教育部人事司 协办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技术支持:北京国人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0028400号
邮箱:jgwy@naea.edu.cn 电话:69248888-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