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直属机关干部网络学院

教育部直属机关干部网络学院

教育探索

关于高等教育质量观的正确定位
来源:《中国教育导刊》 发布时间:2010-05-20

    高等教育质量是个永恒的话题,不同时期针对不同问题而强调高等教育质量,确立相应的质量观。我国7O年代前,教育质量主要体现为入学率;70年代到80年代中期,主要以办学条件衡量一个地区的教育质量;90年代的教育质量标准主要是看学生学到了什么;20世纪开始把教育效益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主要标准。也就是说,质量观是历史的、具体的、有现实针对性的。但是,关注高等教育质量,确立相应的质量观,目的是促进高等教育发展,而不是限制高等教育发展。在我国当前高等教育大众化时期,我们应该树立一种什么样的质量观才能促进高等教育的发展?笔者认为最紧要的是树立发展的质量观、多样化的质量观、整体性地质量观。
  
    一、发展的质量观
  
    发展的质量观有三重含义:一是以高等教育发展为核心,为高等教育发展服务的质量观。二是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高等教育质量,通过发展来解决发展中的高等教育质量问题。三是质量观本身就是发展的、变化的,不能固守僵化的发展观。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流趁势,改革与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相当长时期的主题。对我国高等教育而言,首要的问题也是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这是有目共睹的。但是,由于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所制约,受僵化的质量观所制约,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规模和发展水平还不能很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由于发展思路还相当狭窄,长期坚持精英教育质量观,把高等教育看作是单纯的消费领域,同时又简单地用“以质量求发展”的观念作指导,用行政手段限制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累积了大量的问题。事实证明,就我国当前高等教育实际来看,没有高等教育的发展根本就谈不上高等教育的高质量。因此,我们确立高等教育质量观,就应该是以发展为核心和主题的质量观,服务于高等教育发展的质量观,而不是限制高等教育的发展。
  
    在高等教育大众化启动之后,我国高等教育连续几年大规模扩招,人们有几种担心。一是担心规模扩大会遇到经费困难二是担心规模扩大后会导致大量毕业生失业,造成人才浪费和社会隐患;三是担心规模扩大会导致高校容量紧张,教育设施与条件特别是后勤问题突出,会导致质量下降。应该说这些担心不无道理,但总体上来看,这些担心不是立足发展在思考问题,不是立足发展来解决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的问题。事实证明,通过拓宽发展思路,改变发展观念,这些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如实行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制度,实行高等学校后勤保障和服务社会化,发展民办高等教育吸收民间教育投资,改变高校毕业生干部身份和转变就业观念等改革措旌,我国高等教育在扩招过程中并没有出现大的震荡。而且通过发展高等教育,人们对高等教育发展的内涵有了更为广泛和深刻的理解。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不同时期的高等教育质量有不同的主题,质量标准也是个发展的概念,没有一成不变的质量标准。质量校准的确立,应与当时高等教育发展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矛盾相适应,应以时代主题作为思考和确立高等教育质量标准的指南和原则。当今,我国高等教育的时代主题就是发展,是通过发展高等教育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受教育需求。因此,高等教育质量的主题或是重点就应该实现某种转变。也就是说,质量标准中有个优先性原则,针对不同时期的不同发展主题,在兼顾质与量的同时,高等教育质量观的确立往往要优先考虑质量标准中的某一方面。满足广泛的教育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受教育程度和劳动者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就是当前高等教育质量标准要优先考虑的问题。因此,质量观是随不同时期的不同发展主题而变化发展的,不同时期确立的质量标准应有利于高等教育发展,而不是背离和限制了高等教育。不可脱离发展来谈质量,更不可借质量问题来限制高等教育的发展。
  
    二、多样化的质量观
  
    当高等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出现多种类型的高等教育机构和高等教育形式,它们有不同的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和社会适应性。例如职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在职教育等都是适应社会变革而发展起来的,它们分别满足于不同的社会需求,具有存在和发展的价值。高等教育的多样化就具有必然性。二战以来,多样化已成为现代高等教育的重要特征。随着高等教育的多样化,高等教育质量观和质量标准也就具多样性,教学型大学和研究型大学、学术理论人才与职业应用型人才的质量标准是不同的,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的质量标准也是不同的,等等。
 
    多样化是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前提,没有多样化,就不可能有高等教育大众化。同时,多样化也是大众高等教育的典型特征。从世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具体情况来看,这种多样化主要表现在:(1)高等教育需求多样化。人们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而接受高等教育,把接受高等教育作为实现个性发展和追求高质量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2)办学主体多样化。各种各样的社会组织和机构、民间团体和公民个人参与到办学过程之中,举办不同性质和不同类型的高等教育机构。(3)教育目标多样化。随着学生求学目的和社会需求多样化,高等教育机构除注重人才培养外,还会增加产业开发、社区服务、职业培训、提高文化知识和教养水平等目标。(4)培养方式多样化。学生有更多的自主权和选择权,在课程组合、安排方面由被动转为主动,有更加灵活的学习时间与空问,各种培养方式同时并存。大众高等教育的这种多样化特征,要求确立多样化的高等教育质量标准,更不能因这种多样化而否定大众高等教育的高质量。其实,当今世界发达国家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所呈现出来的灵活性和多样化,并不意味着高等教育越来越远离规范化轨道,这些灵活性和多样化都有严格的质量定位。这种质量定位是基于不同教育层次、类型、培养目标与职能来确定的。
  
    我国高等教育正向大众化阶段迈进,但人们长期以来怀疑职业高等教育、民办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质量;怀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把在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同“学位工厂”划等号:认为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发展“非正规高等教育”必然导致高等教育质量下降。但是,就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实际来说,各种类型高等教育兴起,扩招导致高等教育入学门槛降低,更主要的是反映了高等教育社会功能的扩展,不能简单地看做是高等教育质量下隆。发展多种教育形式,让更多的人接受高等教育,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求学愿望和多样性的社会需求,这本身就是一种高质量,规模大并不意味着质量低。用过去的质量意识和质量标准来简单评判高等教育质量。建立多样化的质量观,应是我们确立大众化阶段高等教育质量观的基本出发点。
  
    三、整体性的质量观
  
    “质量是一个包括高等教育所有主要职责与活动的多层面概念”,在当今时代,虽然高等教育仍然主要以培养人才为主,但高等教育的职责范围和活动空间以得到了极大扩展,成为一个以人才培养为核心,由培养人才、发展科学与文化、直接为社会服务等所构成的职责和活动休系。因此,高等教育质量是整个高等教育系统的质量,是一种整体的质量,而不只是单一的人才培养质量。这就需要我确立一种整体的质量观,从总体上,而不是从某一方面确立高等教育质量观,去评价高等教育的质量。对一个国家的高等教育系统来说如此,对一所高等学校来说也是如此。众所周知,在美国高等教育系统内部,即有世界顶尖级的著名大学,又有水平一般的大学,同时也存在着学店性质的“野鸡大学”;即有以科学研究为要旨的研究型大学,又有专门从事教学活动的教学型大学,还有以职业培训为目的的职业型大学。大学是多样化的,是有层次的。但它们在市场竞争中都有一个准确的定位,都找到了适合自己生存与发展的位置和空间,发挥着不同作用,从而使得整个国家的高等教育系统实现了多样化的统一。高等学校的多样化体现出高等教育系统的统一性,能对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迅速作出反映,因而整个高等教育系统的质量是较高的。
  
    当前,我国高等教育还缺乏这种整体性的质量观,主要还是以人才培养中的知识、能力、素质等作为质量观的主要内容,并没有把握高等教育质量的全部内涵。在评判高等教育质量过程中,往往根据人才培养这一个因素来评价高等教育的整体质量,忽视了高等教育是否满足了人们的受教育需求,以及高等教育是否积极促进现代化建设这个更为根本的内容。在向高等教育大众化迈进过程中,随着高等教育扩招,高等学校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师资、教室、图书室、实验室、宿舍等教学和后勤条件的紧张状况,存在着一些诱发人才培养质量方面的问题,这是要引起重视的。但是,我们也不能据此认为高等教育系统的质量在下降。高等教育是否能促进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是否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受教育需要,是否有利于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都应该是判断高等教育质量高低所要考虑的。所以,我们要坚持整体的质量观,而不能是单一的质量观。
  
    质量观与质量控制有着紧密的联系。长期以来,我们不仅形成了精英高等教育质量观,而且也形成了用行政权力控制高等教育质量的质量控制观。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启动时期,随着高等教育规模快速发展,的确会出现高等教育质量问题。我们是用行政手段去控制大众高等教育的质量,还是用市场力量去控制与调节大众高等教育的质量?是实行一种刚性控制,还是实行一种柔性控制?对我国来说,可能的情况是,我们在精英高等教育质量标准支配下,动用行政力量去限制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去控制高等教育规模。这是不利于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所以,我们在转变高等教育质量观的同时,更要转变高等教育质量控制观。最根本的是要在市场中建立和完善高等教育的质量评价和质量约束机制。
  
    质量标准的多样化是市场竞争和市场引导的产物,而不是行政力量规定或引导的产物。质量保障机制的建立,应该以市场机制为核心。自我约束机制的建立,前提是要有自主权,但有了自主权,还要把质量约束交给市场、交给社会、用市场机制来调节高等学校的服务面向和人才培养质量。用毕业生就业率、大学自己的学位与毕业文凭、大学对社会的服务、大学的科学研究水平等来约束高等学校提高自己的社会声誉与人才质量,来调节高等教育的资源分配,真正建立高等教育质量评价的市场机制。用市场来检验高等教育质量、约束高等教育质量、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市场标准才是一种真正的“实践标准”,市场检验才是一种真正的“实践检验”。所以,对我国高等教育来说,当前的紧迫任务除了转变高等教育质量观外,还要用“市场力”来约束和保障大众高等教育过渡时期的高等教育质量。

教育部直属机关干部网络学院
主办单位:教育部人事司 协办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技术支持:北京国人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0028400号
邮箱:jgwy@naea.edu.cn 电话:69248888-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