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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探索

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三大保障
来源:人民政协报 发布时间:2010-12-01

  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既是一项明显标志,也是一项艰巨任务,更是县域教育下一步必须着力推进的全局性、方向性、关键性问题。

  一、大力加强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为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规划要科学务实。农村中小学要按照优化资源配置、注意规模效益的原则,初中向乡镇驻地集中,小学及幼儿园向社区中心村集中;城区中小学校要与旧城改造、新区开发、新建居民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在城市建设时预留学校建设和发展用地。

  二、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为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重视并加大教师配备力度。针对普遍存在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年龄偏大、学历偏低、学科结构不尽合理、结构性缺编等问题,省级要加大统筹的力度,探索实行城乡统一的教师编制标准,市、县级政府要根据农村学校发展的需要,建立制度化的教师补充新机制。

  完善城乡教师交流制度,实行城乡教师定期双向交流制度。考虑到交流效果、方便教师生活等因素,原则上每个交流期控制在2至3年为宜。要在政策上予以保证,研究建立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支教的津贴等制度,逐步实现下得去、留得下、教得安心。

  建立完善激励关爱机制,稳定农村教师队伍。首先,可考虑设立农村教师岗位津贴,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实际,定期调整数额;其次,设立教师农村终身任教奖励基金,对终身在农村任教的教师,退休时给予一次性奖励;第三,完善教师职务评聘、评优等制度,加大向农村教师的倾斜力度;第四,建立农村学校教师定期体检制度等形式,为农村教师工作、生活提供方便。

  三、大力加强教育内部管理制度改革,为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机制保障。

  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干部和教师职务竞争上岗的推进力度,建立起教育用人的新机制,不断调动干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逐步实施区域内校长轮岗交流制度,有计划地选派优秀校长和校长后备人选到薄弱学校挂职支教,选派薄弱学校校长到城镇中小学挂职锻炼。把农村薄弱学校校长的培训作为重点,全面提高校长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建立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制度。城乡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齐课程、上足课时,要特别加强音乐、体育、美术和社会实践等教学。坚决杜绝违规补课、办班现象。开展未成年人校外体验教育,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系统,实施动态化管理、无缝隙监督。

  完善招生制度,规范招生行为。为有效解决城区小学、初中择校问题,要完善办学体制改革,逐步将分属市直和街道的学校进行整合,面向城区居民进行同等质量的教学服务。同时,改革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和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办法,促进城乡学校的生源平衡和质量平衡。

  建立完善弱势群体受教育的保障体系。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工作,保证外来人员子女与本地学生同等接受优质教育。通过随班就读和健残融合两种模式,提高智障弱残等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水平。

  (作者系山东省诸城市政协副主席、教育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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