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中,各地分别结合当地实际,从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创新、开展督政、督学与监测、专业队伍建设、督导方法创新、强化教育督导问责等方面介绍了2013年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的创新思路与举措,从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统筹规划、完善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制度,强化对基层指导等方面对国家层面教育督导工作提出建议,对正在研究制订的省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考核评估、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等方面的文件提出了修改意见。
研讨班还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政策进行了说明,并详细解读了《教育督导条例》的起草、颁布过程和主要内容要求,总结了2012年教育督导工作,部署了201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求各地要学习贯彻《教育督导条例》,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探索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建设专业化督导队伍,围绕教育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充分发挥监督、指导、评价和监测作用。
这次研讨班讨论热烈、形式创新、意义深远。一是充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要求”文件规定和教育部厉行节约办会精神,形式简洁,会风朴实,作风务实;二是各地代表均在大会上脱稿发言,与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对改变会风的要求是相契合,同时各代表畅谈今后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教育督导工作的创新思路与举措,既有新时期、新形势下不同于以往工作的创新,又有不同地区做法的创新;三是天津、上海、安徽、贵州、江西、内蒙、西藏、青岛等已成立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地区表示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委员会的作用;四是其它尚未成立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地区纷纷表示要加快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要求和国务院领导讲话精神,从机构设置、经费独立、人员编制等方面尽快建立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五是陕西、吉林等地计划全面贯彻《教育督导条例》精神,扩大教育督导内容,启动对省属高等学校进行教育督导,促进现代化大学制度、教学、学风等;六是各地纷纷表示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也希望教育部能尽快落实教育督导委员会办事机构,便于下级部门借鉴学习和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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