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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办:全国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经验交流现场会会议纪要
来源: 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12-26       字体大小: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促进中小学内涵发展,教育部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于11月29日至30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全国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经验交流现场会。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湖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副省长郭开朗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个计划单列市及部分地市县分管教育督导工作的负责人和教育督导部门的同志150余人参加会议。

  这次会议是在全教会召开和教育规划纲要颁布一周年之际,教育督导面临新的任务和发展机遇期的形势下召开的。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区、市)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内,建立了督学责任区制度,形成了责任区督导工作机制。督学责任区工作机制的建立,创新了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了教育督导的监督、指导作用。各地教育督导部门在督学工作中,积极探索学校督导工作新机制、新手段,有效开展督学责任区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刘利民指出,伴随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教育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教育督导工作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教育督导工作重心也由督政为主向督政与督学并重转移。各地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在建立督学责任区过程中,采取灵活多样的督导方法,强化督导工作保障,科学设计教育督导程序,强化教育督导问责,出台了一些具体可行的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也积累了丰富经验。不仅对责任区督学精挑细选,严格聘任管理,而且在开展督导工作前,普遍进行了业务培训,在工作中持证上岗。各地责任区督学在工作中,普遍从服务教育中心工作出发,围绕解决教育热点难题,帮助学校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刘利民强调,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要求,使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变得越来越紧迫,越来越重要。各地要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建立督学责任区的主动性。建立督学责任区,是落实全教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基础教育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完善教育督导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及时掌握学校情况、服务教育决策的必然要求,是借鉴其他国家做法的必然要求。

  刘利民表示,尽管各地在积极探索督学责任区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积累了不少经验,但是面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诸多不适应的地方。他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一是要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建立督学责任区建设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建立督学责任区的重要意义,出台具体措施,有效组织实施。已经开展这项工作的地区,要深入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职能,拓展范围,扩大作用。没有开展这项工作的地区,要选择条件成熟的地市县,先行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广。二是要进一步明确督学责任区的工作任务。要坚持围绕学校督导这一中心,通过对责任区内学校的监督检查、指导反馈等,准确了解、掌握区域内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指导和帮助学校落实教育职责;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扎实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加强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形成办学特色。三是要进一步提高责任区督学的专业化水平。要保证督学数量与承担的督导职责和任务相适应,研究建立资格认定和选拔任用制度,更多地从教育专家队伍中产生;要有针对性地配备各种类型、各种学科的督学;要邀请业内专家,精心设计课程,丰富培训内容,增强督学岗位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帮助督学拓宽视野,掌握政策,提高水平。四是要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评估标准体系。要结合当前教育改革和课程改革的实际,借鉴国际上的一些评价模型,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学校教育评价标准,使学校评价和学生评价更能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切实扭转当前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为主要标准评价学生、教师和学校,造成学生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过重的做法。五是要不断建立健全督学责任区工作机制,把督学责任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要完善督学责任区工作的领导机制,完善督导检查限期整改制度,建立督导检查结果有效使用制度,健全重大问题报告制度,使督导工作常态化。

  会上,湖南、重庆、江苏3省市及10个地市县代表分别介绍了各地在建立督学责任区过程中,结合各自实际,因地制宜,出台的一些具体政策措施和经验体会。湖南省专门编制了督学责任区学校督导评价指南,为督学开展督导提供操作规范和依据。2010年全省投入1000多万元保障督学责任区工作的开展。重庆市全市每年用于区县督学责任区的经费2000多万元。同时,畅通专业技术类督学的职称评聘渠道,初步实现督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的单列。江苏省打造督学责任区工作网络,除开展常规督导工作外,还利用教育督导服务重点工作、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湖南省长沙市成立了由副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由教育局长为组长的工作推进小组,统筹协调和推动全市督学责任区工作,为督学责任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吉林省吉林市采取督学定期流动、跨区联动、交叉互动、检查机动的方法实现督学责任区工作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同时设立“集体学习”活动、“督导主任县区行”活动,定期召开责任区督学调度会,创建网络交流载体。陕西省渭南市建立教育优先发展问责制和对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考核制度,每三年为一轮进行督导考核,每年度有四个县区接受督导考核。天津市北辰区责任区督学每月做到四个一,即提交一篇工作报告或调研报告并在月工作例会上宣讲,提交当月工作记录,推介一个亮点或成果,提出一条建设性意见,帮助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改进工作。浙江省安吉县设计了教育督导“八步走”程序,即:设计方案、查前预备、实施督查、初步反馈、周密分析、书面反馈、阶段小结、定期回访。湖北省南漳县确定了教育督导“六步骤”,即:事前备案,亮证督导,依法督导,现场反馈,总结汇报,跟踪整改。安徽省固镇县强化教育督导结果的运用,将随机督导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及时通报督导结果,坚持兑现奖惩。山东省昌邑县在每一所学校门口醒目位置悬挂“督学责任区”公示牌,公布督学的姓名和联系电话。赋予督学五项职权:对学校校长及中层干部有推荐任用、考核奖励的建议权;对所辖学校表彰项目的审查权,责任区督学不予认可的可建议实行“一票否决”;对所辖学校校长的约谈权,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学校校长,有直接约谈的权力;对所辖学校教育投诉的处置权;对学校重大事项的评议权。江西省靖安县严格执行督学准入和退出制度。每月组织1次督学集中学习。赋予责任区督学评优表彰和“一票否决”建议权,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分成5组,到长沙市岳麓区、芙蓉区、雨花区、天心区、开福区,现场考察了15所中小学校创建督学责任区的经验做法。通过考察与座谈,代表们对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和体会。

  与会代表就督学责任区的建设分小组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很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与会同志一致认为,本次会议是第一次对督学责任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明确要求的会议,对未来教育督导工作的开展和督学责任区的建设将起到引领作用。通过这次会议,与会代表都充分认识到建设督学责任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了加强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的方向。大家一致表示,要通过实践探索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保障、监督、指导的作用,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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