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精神
1.适时召开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并落实会议精神,印发《关于加快民族教育跨越式发展的决定》,制订民族教育专题规划纲要和民族教育“十二五”规划,明确今后一段时期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并组织贯彻落实。
2.配合有关部门制订边境县学校标准化建设、双语教育、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和民族院校基础能力建设等四个子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规划纲要分工方案中的各项政策措施。
3.结合各地 “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各地落实推进民族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边境地区、牧区教育改革发展。
二、深入推进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1.组织力量修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中央精神要求、适合各学段教学的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教学辅助资源建设;印发全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实施意见。
2.指导地方和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教育活动,继续指导西藏、四省藏区和新疆继续开展“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人民军队好、各族人民好”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编写地方教材和专题读本。
三、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工作指导
1.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双语教育规律、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双语教育体制,加强双语教师供给保障机制和双语教材监督管理及审查机制建设,完善双语教育经费保障措施。
2.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有效衔接的双语教育课程体系,修订《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标准(试行)》。
3.研究制定加强双语教材和资源开发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继续抓紧编译高中课程改革双语教材,把好教材质量关。
4.部署民族地区不同模式双语教育改革试点工作。
5.提出双语教学、双语教师合格评价的基本要求。
6.制订西部和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训的实施方案。
四、加大在内地学校培养少数民族人才的工作力度
1.召开内地新疆高中班办班10周年总结表彰会议。
2.研究制订《内地学校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工作十年规划》。
3.研究制定加强内地民族班学校建设、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推进合校混班教学、加大招生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维护安全稳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4.落实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和内地西藏中职班以及高校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扩大招生规模任务,继续实施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5.举办新疆中职班,启动东中部高校与西部高校在校生联合培养计划和少数民族高端人才培养计划。
6.配合有关部门制定 “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开展试点工作。
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
1.召开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促进西藏及四省藏区教育跨越式发展工作部署会,印发有关文件,明确加快教育事业跨越发展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2.部署内地及高校教育对口支援西藏、青海工作。
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
1.继续做好教育对口援疆指导和协调工作,完善教育对口支援新疆工作机制,实施教育对口支援新疆专项规划,提出19个省市教育对口支援新疆内地办班工作指导意见,加大教育支援新疆宣传引导工作力度。
2.协调落实和推进中央支持的政策措施和建设项目,组织开展新疆双语教育和中职教育调研。
七、加强民族教育科研工作
继续加强中国少数民族教育学会工作,组建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加强重大问题的理论研究、解决现实问题的政策措施研究和深化民族教育改革的实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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