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直属机关干部网络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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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

多角度看待网络实名制
来源:《学习时报》 发布时间:2012-02-07

    2011年12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和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共同制定的《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发布并同时开始执行。
    《规定》与已有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相关规章比较,其新内容主要是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网站开展微博客服务”提出了申请备案和对内容审核、监管要求;对使用这些网站微博客的组织或个人提出了以实名制注册要求。
    此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碰到一些问题。网络世界是虚拟的,不像现实世界那么容易分出地域,《规定》如何能按行政区域划分管理范围?这会不会倒逼微博客网站改道到其他行政区域去申请登记?网民是不是被挤压到“北京以外”的网站注册微博客?网络的无边界性恰巧能成全跨地域使用而不改变其效果。
    自从互联网应用普及以来,网络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人们在享受信息共享、交流便捷的同时,也遇到许多令人困扰的现象,垃圾邮件、流氓软件、经济诈骗、舆论炒作等等,几乎天天在干扰人们的生活。网络社会看似虚拟,但网络问题产生的根源无一不是包含在现实社会的政治、经济、技术、伦理、法制之中,现实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与法律法规大部分也能适用于网络社会,只是网络的特性还带来了现有制度规范不了的新情况。网络世界的虚拟隐蔽性和广泛渗透性,给政府管理出了难题。建立与网络特性相应的法律法规,解决新情况中的新问题是非常必要的;面对“扁平化”的网络社会,地方政府若用以往按地区垂直管理的思路去处理,恐怕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2009年工信部曾出台一个文件,提出在国内生产和销售的计算机上安装一个“绿坝”过滤软件,用于滤去计算机网络上的淫秽消极内容,以免其毒害未成年青少年。这一出发点是好意,可是引起了人们对“绿坝”软件本身安全性、可靠性的质疑,结果是国内用户转而购买进口机器,或者将计算机更换为进口硬盘。后来这个文件没有继续推行,政策制定者陷于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
    网络实名制有利有弊,推行的必要性和可实施性值得探讨。对此世界各国都在分析研究,谨慎慢行。到目前为止,全球只有韩国政府下决心将网络实名制付诸实施。韩国信息通讯部调查发现,实名制实施后,诽谤跟帖数量从13.9%降到12.2%,减少了1.7个百分点;但是,以IP地址为基准,网络论坛的平均参与人数从2585人减少到737人,实名制明显抑制了网上交流沟通;同时也存在有人盗用他人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情况。更大的问题是,实名制信息使韩国各大网站成了黑客们攻击的主要对象,2011年7月,韩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信息外泄案件,不少民间组织和专家认为是“互联网实名制”惹的祸,要求废除实名制的呼声高涨。韩国行政安全部2011年8月已经表示,政府拟逐步取消网络实名制。
    我国网民人数达 4.85亿,其中微博用户已经1.95亿。在我国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库和个人信用记录还没有完善建立,如何由网站核定网民注册信息是否为“实”本身就有难度。另外,若推行网络实名制,对信息保密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国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还有缺失,微博客网站的保密机制、网站工作人员素质和保密技术水平是否足以让人们信赖?一旦发生信息泄露,政府将如何进行责任认定?网民、网站企业、政府需要承担的风险和付出的代价如何估量?
    在我国民主制度尚不健全,政府与公民沟通渠道还不畅通,官员腐败难以遏制情况下,公民通过微博客参政议政、通过网络舆论监督官员行为,甚至通过网络敦促政府解决一些经久不决的具体的或个人的问题,微博客为他们提供的平台,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果推行网络实名制,或许会减少些网上发牢骚、造谣传谣的言论,但同时将对网民参政议政、监督政府的积极性产生伤害;就算是诚信守法的网民,出于自我保护,也会担心个人信息被泄露、被利用、或者被打击报复而减少注册或减少发言。对想方设法逃避管理的人,即使实行实名制也难以达到约束目的。网上发言者如果制造社会事端,恶意进行人身攻击,干涉他人的自由,等等,有多种途径追究其责任,使之受到法律制裁。
    网络管理是集社会、经济、伦理、管理、技术于一体的综合性课题,相关制度的建立不仅是主管部门的重要任务,也是事关全局的大事;不是某个时期或阶段的权宜之计,而是未来信息社会的基础。面对无边界、扁平化的网络社会,网络法制建设需要全国统一、甚至需要与世界接轨,国际合作进行“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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