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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党建

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
来源:《广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0-05-27

    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是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这是我们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政策的丰富发展,是新时期做好党的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重要意义

    干部队伍建设是事业成功的关键环节,而选人用人机制则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选什么样的人,如何选人用人,能否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使各级领导权特别是党和国家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人手中,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确保我们党始终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具有决定性作用。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格局发生新变化,国际力量对比出现新态势,全球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呈现新特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仍占优势,综合国力竞争和各种力量较量更趋激烈,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给我国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同时,我国发展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党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肩负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繁重性世所罕见。党要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就必须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的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但党内也存在不少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特别是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腐败问题,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实现。因而,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的基本要求

    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就是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式选人用人。通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式,不断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改进选人用人的方式。创新干部选拔形式,打破单一的选人用人方式,把自我荐才、赛场比才、群众举才、伯乐相才有机地结合起来。要拓宽用人视野,广开进贤之路,避免只在党政机关或周围熟悉的少数人中选干部,反对“以人划线”和“以地域划线”。要多视角选人用人,注重德才兼备,突出选人用人实绩。干部考察工作中,既要看群众评价,又要看工作实绩;既要看当前状态,又要看一贯表现,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考察干部,让更多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优秀人才进入组织视野,把各方面的优秀人才都集聚到党的事业中来。

    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就是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能否赢得人民群众信任,让人民群众满意,是检验干部选任工作的根本标准。必须坚持为人民群众选人用人与依靠人民群众选人用人相统一。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根本取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选拔任用的干部,必须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而依靠人民群众选人用人,是选准用好干部的基本前提。人民的公仆来自人民,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干部的优劣和是非功过,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只有坚持群众路线,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才能真正把人选准用好,也才能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的三个着力点

    把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中去,既要注重选人用人的标准,又要注意选人用人的办法,更要注意形成选人用人的制度,把制度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在干部队伍建设的选人用人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需要,有利于促使干部自觉地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真正创造出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检验的政绩。要把干部的德作为一个标杆、一种导向高高举起,坚持公道正派、坚持任人唯贤,把德才兼备的人选准用好,让选拔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在具体操作上要从几个方面把握:一是注重选拔那些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扎实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的干部;二是选拔那些既懂经济,又懂社会、懂业务的干部;三是选拔那些具有强烈的改革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有魄力,善于决策、敢于负责的干部;四是选拔那些全局观念比较强,能够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的关系,能够统筹抓好各方面工作的干部;五是选拔那些具有全球视野、战略眼光,善于应对突发事件和公共灾害,能够在复杂严峻形势下有效领导经济工作、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干部;六是选拔那些具有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和高尚的品行,乐于奉献,不事张扬,廉洁从政,大家服气的干部。

    (二)坚持民主的选人用人办法。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突出民主的价值取向。要进一步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对干部队伍建设的选人用人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积极推行公推公选、公推直选,公推差选、差额直选等改革,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试用期、地方党委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任前公示等,不断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方式,突出岗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完善差额选拔干部办法,推行差额推荐、考察、酝酿。多种渠道推荐干部,广开举贤荐能之路,拓宽党政干部选拔来源。

    (三)建立健全选人用人的良好制度。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建立健全选人用人的良好制度尤显重要。为此,一是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规范干部任用提名,明确干部选拔任用提名的主体、原则、程序、纪律和责任,着力破解初始提名权滥用、泛用、不敢用的难题。二是建立民主科学的推荐测评制度。采取科学民主的综合分析甄别机制,正确分析和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着力破解“拉票拜票”、“质”和“量”不符和简单地以票取人的难题。三是健全干部考察制度,完善考察标准,落实领导干部任用延伸考察办法,科学设定考核目标体系,完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四是完善公开选拔、差额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制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进一步规范组织任命、公开选拔、公推直选、竞争上岗的干部选拔任用的主体模式。五是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的使用以及关键岗位的监督。 

    本文作者为:广西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基地  执笔:余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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