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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召开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2011-12-02

    本报重庆12月1日讯(记者 胡航宇 通讯员 张燕)今天,教育部、全国妇联在重庆召开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会议总结推广了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分析了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作出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市委书记薄熙来看望了与会代表并与部分代表座谈。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认真总结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宝贵经验,扎实推进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妇联负责同志,重庆市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刘利民强调,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内在需要,是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基础工程。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刘利民指出,全国不少地方像重庆一样,将照顾好、培养好农村留守儿童作为统筹城乡、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实施了重大行动计划,取得显著成效,为推动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提供了有益经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核心是要把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总体规划中;关键是要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重点是要根据当地实际创造性地形成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关爱模式;特别是要依托社会力量构建家庭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立体关爱网络。刘利民要求,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明确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任务,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第一,教育部门要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契机,统筹协调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要尽力满足农村留守儿童上寄宿制学校的需求,保障不能寄宿的农村留守儿童就近上学,加强农村教师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力量,特别关注留守儿童中的“特殊群体”。第二,学校要关注每个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状况,在学校工作的每个环节关心他们。要实行农村留守儿童的普查登记制度,实行教职工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制度,营造有利于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校园文化氛围,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咨询工作。第三,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与妇联等团体和组织密切配合,形成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体系。要建立家长、学校、社会联络机制,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的特殊作用,大力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氛围。

  据悉,各级教育部门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着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发挥出学校在关爱和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中的主阵地作用。从2005年开始,全国各地启动实施“两免一补”政策,让包括留守儿童在内的所有农村学生享受到了免费义务教育。从2004年起,国家先后启动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初中改造工程、校舍安全工程、边远贫困地区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以及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不断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通过国家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等项目,加强了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了教育质量,改善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的条件,保障了关爱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妇联组织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考察了重庆市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现场,调研了以寄宿制学校为依托的代理家长、寄宿之家、亲情联线,以社区为依托的托管家园、亲属代管等具体工作模式。

  刘利民还调研了重庆市的中小学校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