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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经验交流会召开 刘利民出席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2011-12-03

  本报讯(记者 李伦娥)全国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交流现场会日前在湖南长沙召开。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湖南省委常委、副省长郭开朗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5个计划单列市及部分地市县分管教育督导工作的负责人等共150余人参加了会议。

  刘利民指出,伴随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教育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教育督导工作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教育督导工作重心也由督政为主向督政与督学并重转移。各地在探索督学责任区建设方面取得明显进展。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份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立了督学责任区制度,形成了责任区督导工作机制,采取了灵活多样的督导方法,强化督导工作保障机制,科学设计教育督导程序,强化教育督导问责,围绕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开展督学责任区工作,规范学校管理,促进内涵发展,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

  刘利民强调,各地要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建立督学责任区的主动性。建立督学责任区,是落实全教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基础教育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完善教育督导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及时掌握学校情况、服务教育决策的必然要求,是借鉴其他国家做法的必然要求。刘利民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一要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建立督学责任区建设的认识;二要进一步明确督学责任区的工作任务;三要进一步提高责任区督学的专业化水平;四要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评估标准体系;五要不断建立健全督学责任区工作机制,把督学责任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郭开朗在讲话中强调,教育督导是各级政府依法治教、加强教育行政监督、推动教育内涵发展的有力手段,为湖南教育改革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湖南省将继续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不断探索建立对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履职情况的评价考核,着力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现代教育管理体系,履行好监督保障职责。